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吸收塔除雾器升级改造项目物资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惠州电厂吸收塔除雾器升级改造项目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惠州电厂吸收塔除雾器升级改造项目物资采购,包括吸收塔除雾器2台,湿除出口水平烟道除雾器2台以及配套的手动蝶阀48台,电动蝶阀48台。
2.1.3交货期:2号机相关设备(吸收塔除雾器、2号机湿除出口水平烟道除雾器以及配套的手动蝶阀24台,电动蝶阀24台)2024年09月20日前到货;1号机相关设备(吸收塔除雾器、1号机湿除出口水平烟道除雾器以及配套的手动蝶阀24台,电动蝶阀24台)2025年09月20日前到货。
2.1.4交货地点:惠州电厂物资仓库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9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除雾器供货合同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用户证明扫描件至少包含: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