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项目名称: 新能源(许昌魏都区)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许昌鲜之达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为总承包 (EPC) 项目,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含:充电站及所有配套设备设施的设计、采购及土建、变压器、充电桩、电缆、照明、标识牌、视频监控、标识用语、车辆引导线、隔离线、围栏、道闸、10千伏接入等工作,试验、调试、培训、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消缺、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因施工导致管道、电缆、设施移位、绿化修复、道路修复、硬化恢复、树木移栽等协调、施工、补偿等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等所有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方负责。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10kV电压接入的充电站正式投运EPC业绩;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及已经投运证明的相关材料(竣工验收单或其他能证明项目已经投运的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若提供的建造师为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无效。 4.安全要求: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截图。 7.专利要求:无 8.其他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2024年0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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