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昆明公司,云南省昆明市青龙峡街道;镇雄公司,云南省镇雄县塘房镇;巡检司公司,云南省弥勒市巡检司镇。
2.2项目规模:预计采购尿素34560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其中昆明公司履行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巡检司公司履行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镇雄公司履行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履行结束时间均为2025年11月1日。
2.4招标范围:云南公司所属发电企业(镇雄、巡检司、昆明公司)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尿素集中采购。尿素采购量约34560吨,其中:巡检司公司7560吨、镇雄公司24000吨、昆明公司3000吨。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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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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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尿素集中采购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尿素集中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19 15:13到2024-08-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