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35kV海缆及相关附件设备供货及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35kV海缆及相关附件设备供货及施工
2、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外海域
3、规模:项目中心离岸距离约33km,水深范围为1m~42m,共包含4个海上风电场:大丰H1#(200MW)、大丰H2#(300MW)、大丰H10#(150MW)、大丰H16#(200MW),总装机容量为850MW。风电场所发电能汇集至海上升压站(新建2座海上升压站,利用1座已有海上升压站)35kV母线,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4回220kV海缆登陆并转220kV陆缆+架空线路接至风电场220kV陆上开关站。
4、范围:本次招标为35kV海缆及相关附件设备供货及施工,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应提供H1#、H2#、H10#、H16# 4个海上风电场工程所有风电机组之间,以及风电机组与升压站之间的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3×70~3×240 26/35kV)及其附件。
(2)投标人应提供本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光缆及其附件。
(3)投标人应根据使用环境进行本次招标所有供货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试验、包装、交货等工作。
(4)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检修电缆所需的其他必要附件、耗材和专用工具(含牵引网套)。
(5)投标人应按标准完成电缆出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工厂监造配合及现场安装敷设、锚固装置和其它附件的制作安装、现场试验和测试的指导和配合;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海缆终端的制作、安装和终端接地等工作(包括环网柜避雷器的安装)。
(6)投标人应负责余缆的存储、管理和维护,并提供余缆存储点的码头停靠设施。海缆敷设完成后的余缆装盘和运输由海缆施工单位负责。
(7)投标人应参加试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
(8)投标人应负责培训和在保证期内的维修。
(9)投标人应负责全部相关施工手续的办理,路径的现场复测、放样与优化、清障工作,与主管部门、相关利益者(养殖户、渔民等)之间的协调,完成设计路径范围内的35kV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敷埋施工等工作。
(10)投标人应完成35kV海底电缆上、下风机塔筒与海上升压站平台施工、海缆锚固及电缆支撑及夹具、J型管海床面海缆的保护装置等附件安装、海缆保护;海底电缆与塔筒内高压环网柜及海上升压站35kV进线柜连接施工;海底电缆穿塔筒及至海上升压站35kV进线柜的路径孔洞模块封堵,复合缆中光缆与引接光缆敷设及尾纤的熔接、试验。
(11)海缆及附件安装完成后的全部交接试验(包括但不限于:电阻测试、绝缘测试、光纤衰减试验等)以及光缆通道测试。相关试验设备需自行配备。
(12)投标人应满足合同内的其他工作要求。
5、交货期/工期:
(1)交货:
1)H10#海上风电场35kV海缆于2024年10月30日前具备发运条件。
2)H16#、H1#及H2#海上风电场35kV海缆于2024年12月30日前具备发运条件。
(2)施工:
1)H10#海上风电场: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
2)H16#海上风电场:计划总工期75日历天。
3)H1#及H2#海上风电场: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3)具体交货批次及施工时间按招标人书面通知执行,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交货、施工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海缆生产商且35kV海缆为投标人生产的产品。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铜导体三芯交联聚乙烯绝缘铅护套金属铠装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颁发(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提供报告复印件)。
(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5个35kV电压等级三芯交流海缆的海上风电项目供货业绩,且其中具有至少3个海上风电项目运行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公示)、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下午17:30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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