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厂区界围墙(见图一)内主厂房、化水车间、除灰脱硫区域、尿素站(氨区)、危废库、物资楼及周边物资存放区域、新能源升压站、泵房(包括综合水泵房、循泵房、辅机冷却水泵房等生产区域所有的泵房)的所有建筑、道路、钢结构、综合管架、标识牌、宣传栏、生活垃圾转运和处理等卫生保洁工作。
2.1.1办公区、厂前区、生活区域保洁
2.1.2范围:综合楼(楼道、领导办公室)、1号楼(领导宿舍(含市区)、接待房约30间(含市区)、2号和3号楼道、会议室、卫生间及公共区域卫生;综合楼、1号楼、2号楼及3号楼宿舍区维修维护(物业维修服务、零星用工)。
2.1.3保洁内容:接待房床品更换、清洗、消毒、熨烫、室内卫生保洁等工作;员工公共区域、活动区(包括职工书屋、健身房、台球室、棋牌室等)、公共区域所有构成建筑物的房顶及内外墙面卫生、综合楼、1号楼、2号楼及3号楼至马路卫生、窗户玻璃卫生、各层平台卫生、楼梯及楼道卫生、沟道卫生、厕所卫生,地面及道路卫生,栏杆、构架、设备卫生、管道卫生、楼道花草,厂前区、综合楼及生活区空闲区域路面积雪、积水、积灰、积沙等;综合楼、生活区上下水疏通。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清运工具由投标方配备。
2.1.4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公司办公区、1号楼、2号楼、3号楼、食堂及办公场所服务范围内的生活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与保养等其他服务工作,承包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3年,2024年11月17日-2027年11月16日。
2.4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市二道湖工业园区红星电厂
2.5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2项火力发电厂生产厂区保洁服务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复印件);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8月15日09:00到2024年9月4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