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乌鲁木齐邮区中心车辆维修配件及辅助油品、轮胎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乌鲁木齐邮区中心车辆维修配件及辅助油品、轮胎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业主乌鲁木齐邮区中心车辆维修配件及辅助油品、轮胎服务项目
2、 招标编号:XZJ244-055-K
3、 项目概述:乌鲁木齐邮区中心车辆维修配件及辅助油品、轮胎服务项目:包一为车辆维修配件、辅助油品、包二为车辆轮胎,每个标包选取一位中标人,可兼投兼中。
4、 招标内容:根据乌鲁木齐邮区中心大吨位车辆运行特点,主要采购项目包含:汕德卡配件(含辅油)、综合配件,通用配件、五十铃配件、东风天龙配件、综合辅油、电瓶、轮胎等(维修配件要求为原厂配件)。包一预算98.85万元/年;包二预算68.17万元/年,服务期均为2年,总预算金额334.04万元。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附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网站(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网站截图);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附承诺书);
(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附承诺书);
(6)包一投标人需具备:配件投标人须具有汽车零配件销售、润滑油销售营业资质(可提供大、中、小型机动车辆配件),具备上门送货能力(附承诺书及证明文件);包二投标人需具备:是轮胎投标人必须具备橡胶制品销售营业资质(可提供大、中、小型机动车辆轮胎)、具有上门服务人员2人、救援车辆1辆(附承诺书及证明文件);
(7)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指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用于邮政支付资金的回款账户(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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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