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施工地点: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丰水电站地属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积 石镇河北村,位于苏只水电站和积石峡水电站之间,上游距已建的公伯峡水电站 21km,
距苏只水电站 9km,水库末端与苏只水电站尾水衔接;下游距循化县城 5km,距下游积石 峡水电站 35km。坝址距西宁公路里程 159km,坝址旁边有西(宁)—临(夏)公路通
过,交通便利。
黄丰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225MW,多年平均发电量 8.654 亿 kWh,共安装 5 台 45MW 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额定水头 16m,为青海省调直调电站。黄丰水电站 5 台机组调 速器为武汉长江控制设备研究所制造的 GLT-150-6.3 型可编程调速器,调速器系统主要由 电调柜、机调柜及油压装置(YZ-12.6-6.3)组成,是传统形式的自复中型主配压阀结构。 目前调速器系统运行中已出现以下问题:
(1)系统性能下降,故障频发,稳定性欠佳。近年来,频繁出现导叶/桨叶控制阀组 卡涩、导叶/桨叶主配压阀抽动、运行过程中部分控制参数丢失、阀芯磨损泄油量增加、压 油泵启动频繁等缺陷和隐患。
(2)电气及机械液压部分,因制造厂商的升级换代,液压阀组、核心控制器及配套模 件备件已停产,无法采购备品。
(3)一次调频调节速率无法满足“两个细则”要求,增大了被考核的几率。
针对以上诸多问题,采取更换主配压阀配件、液压阀组和油泵等新设备的措施也不能 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故亟需对现役调速器进行换型改造,以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项目工期:
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黄丰水电站调速器系统改造的整体方案设 计及图纸审核并交付甲方电子版 1 份,纸质版 5 份。
计划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至 2026 年 12 月,单台调速器系统改造施工周期为 25 天,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需承担责任。每台调速器系统改造开工时间根据调 度批复的机组检修时间为准,由甲方通知。计划 2024 年 11 月至 12 月完成黄丰水电站 5 号机组调速器系统改造。
供货期限:首台机交货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其他机组视检修时间另行通知,交货时 间待定。(详见供货要求:设备交货进度表)
2.2 招标范围
黄丰水电站 5 台机组调速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本项目涉及改造内容如 下:
(1)负责 5 台机组调速系统改造的整体方案设计;
(2)负责 5 台机组调速系统改造所需设备(含配套附属设备、材料)的选型设计、 生产制造及相关检验、试验(包含工厂检验、出厂试验、现场检验、试验等);
(3)负责所供设备(含配套附属设备、材料)的包装、运输和现场交付;
(4)负责所供设备(含配套附属设备、材料)的现场安装指导、调试、检验、试验、 试运行配合、现场技术培训等伴随服务;
(5)参与所供设备(含配套附属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及各阶段验收以及配套的售 后服务;
(6)负责所供设备与监控设备厂家之间的互连互通适配性调试;
(7)负责所供设备参数实测、一次调频等涉网试验配合;
(8)承办在卖方所在地召开的第二次设计联络会(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在买方所在地召
开);
(9)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若构成系统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 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及
附件、其他辅助材料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中。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2.2.1 改造设计
黄丰水电站 5 台机组调速系统所有设备的整体改造设计,设计完成后图纸审查(原装 置与改造后装置原理图、二次接线等核对一致),所有改造设备与监控系统通信、信号核 对。
1.2.2.2 改造施工
(1)黄丰水电站 5 台机组调速系统电调柜、机调柜等设备进行拆除、改造、更换、 供货、运输、验收、安装、调试、现场试验及技术培训等。
(2)完成改造设备与监控设备的通讯。
(3)完成所供设备参数实测、性能试验及一次调频等涉网试验。
(4)改造完成后需提供实际改造的系统原理图、二次接线图、机械装配图、使用维护 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包括:纸质版 5 套、电子版 1 套),实际改造接线应与图纸相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 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 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
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调速
器设备设计、制造企业。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 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不少于 2 个单机 25MW 及以上灯泡贯流式机组调速器技改项目类似 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 章页)。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