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概况
为满足电站内部消防安全管控工作的现实需要,现需对站区范围以及按地方消防管理部门要求承担的联动灭火救援工作的消防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旨在使站区内的消防工作得到充分保障,进而为积石峡水电站的持续可靠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积石峡水电站的2025~2027年站区消防服务及地方消防主管部门要求承担的联动灭火救援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委托人的管理要求,开展站区消防服务工作;
(2)负责建立消防设备器材、培训演练等各种消防服务台账,并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3)负责消防控制室、值班室24小时的值勤备战、接警等工作;
(4)负责生产、生活、办公区域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火灾探测器、雨淋喷阀、消防沙箱等消防设备(器材)的巡回检查,并填写“消防设备(器材)检查卡”等表单,及时将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委托人消防管理人员;
(5)承担生产、生活区域动火作业的现场监护;
(6)接警后,负责承担站区内、站区外及周边区域的灭火救援任务,并按地方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承担联动灭火救援工作;
(7)负责配合各级地方消防管理部门每一年度的各项消防检查,并根据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反馈,同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消防主管部门和委托人。
(8)负责派出消防队员的技能培训、体能训练,参加电站及当地消防管理部门组织的消防演练、比武工作;
(9)负责提出消防车辆、装备器械的保养、维修、年检等工作计划(委托人承担消防车的保养、维修、年检等相关费用),并做好相应的保养、维修及年检记录台账;负责消防车辆、装备器械的日常擦拭清洁、检查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台账;未经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受托人及其人员均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车辆办理其它事宜(接警灭火救援除外)。
(10)按照委托人一体化管理要求,开展班组建设。
1.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实施地点
积石峡水电站站区消防服务区域及地方消防主管部门要求承担的联动灭火救援区域。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个年度(36个月)。(即2025年1月1日起~2027年12月31日止)。
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履行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1.2.4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生活、办公及其他便利条件
(1)消防办公室
配备办公桌、椅子、文件柜、沙发、茶几、茶柜。
(2)会议室
配备会议桌、椅子、文件柜。
(3)各处值班室
配备办公桌、椅子、文件柜、沙发、地柜、微波炉。
(4)消防人员住房
房间数量在合同签订时确定,房内配有床、床头柜、衣柜、办公桌、椅子;
(5)厨房
配1间房。
(6)现有消防设施配置
现有水罐式、水罐泡沫联用消防车各1辆。水罐式、水罐泡沫联用消防车上配有手持式钢筋速断器、漏泄通信救生安全绳、平斧、铁铤破拆用具、缓降器、双节拉梯、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
消防队现有消防器材及工具:包括:新式消防头盔、新式消防战斗服、抢险救援服、佩戴式防爆头灯、消防救援安全绳等。
(7)其他
a、消防人员生活办公水、电、暖由招标人提供,但用餐需自行解决。
b、消防人员日常生活用品、床上用品须自行解决,所配床上用品颜色及款式必须统一。
c、消防人员上下班交通工具需自行解决。
注:上述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其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款”。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具备承担消防服务能力的相关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消防服务人员的资格及配置数量要求
(1)消防服务人员资格要求: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消防服务人员中: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必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构(建)筑物消防员证;消防车驾驶员必须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除上述要求外,所配的其他消防服务人员(指队长、副队长、消防车上所配的消防队员),不对其持证情况进行强制性要求。
(2)消防服务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工作能力必须与消防岗位相匹配,身体健康,年龄在20~40周岁之间,项目经理(兼消防队长)结合实际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50岁周岁之间,但不能超过50周岁。
(3)消防人员配置数量要求
序号 |
委托人 岗位 |
积石峡水电站 |
1 |
项目经理(兼消防队长) |
1 |
2 |
副队长(安全员) |
1 |
3 |
消防队员 |
14 |
4 |
消防车驾驶员 |
2 |
5 |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 |
6 |
合计(人) |
24 |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独立承担过2个及以上国内驻企消防执勤及消防服务区域、地方消防主管部门要求承担的联动灭火救援区域的灭火救援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