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青海大通河水电公司下属东旭二级、金沙峡水电站自2007年投运,中、低压空气压缩机运行至今长达17年之久,由于设备运行年限较长,存在密封磨损、渗油等缺陷,活塞和缸体间隙过大造成运行效率低,检修维护保养费用较大,为保证厂内压缩空气系统的运行安全可靠性,现拟对东旭二级及金沙峡水电站中低压空气压缩机进行采购。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东旭二级水电站2台中压空气压缩机、2台低压空气压缩机采购及伴随服务;
(2)金沙峡水电站2台中压空气压缩机、2台低压空气压缩机采购及伴随服务。
1.2.2工作内容
(1)东旭二级及金沙峡水电站中低压空气压缩机的生产、制造;
(2)需要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性能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东旭二级水电站 |
|||||
1.1 |
低压空气压缩机 |
1.压缩机 类型:固定螺杆式 额定功率:15kW 公称容积流量:≥2.4m3/min 额定排气压力:≥0.85MPa 冷却方式:风冷 控制方式:智能控制 驱动方式:皮带传动 油气分离器分离方式:内置式 排气口直径:DN25mm 油位油视镜:有 压缩机主机:质保5年 2.电机 电机额定电压:三相AC380V,50HZ 电机防护等级:≥IP54 绝缘等级:F级绝缘,B级温升 轴承:SKF自润滑 参考外形尺寸:1321×914×1400mm |
台 |
2 |
包含空压机一体化设计的相配套的进气消声过滤器,免维护的油水分离器、传感器、安全阀等设备、自动卸载装置、防震脚、单向阀、电磁排污阀、基础减震装置等。 |
1.2 |
中压空气压缩机 |
1.压缩机 型式:固定往复活塞式 额定功率:11kW 排气流量:0.87m3/min 额定压力:5.5MPa 冷却方式:风冷 驱动方式:皮带传动 油位油视镜:有 压缩机主机:质保5年 2.电机 电机额定电压:三相AC380V,50HZ 电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绝缘等级:F级绝缘,B级温升 轴承:SKF自润滑 参考地脚螺栓中心距尺寸:1080×530mm |
台 |
2 |
包含空压机一体化设计的相配套的进气消声过滤器,免维护的油水分离器、传感器、安全阀等设备、自动卸载装置、防震脚、单向阀、电磁排污阀、基础减震装置等。 |
二、金沙峡水电站 |
|||||
2.1 |
低压空气压缩机 |
1.压缩机 类型:固定螺杆式 额定功率:22kW 公称容积流量:≥3.34m3/min 额定排气压力:≥0.85MPa 冷却方式:风冷 控制方式:智能控制 驱动方式:皮带传动 油气分离器分离方式:内置式 排气口直径:DN25mm 油位油视镜:有 压缩机主机:质保5年 2.电机 电机额定电压:三相AC380V,50HZ 电机防护等级:≥IP54 绝缘等级:F级绝缘,B级温升 轴承:SKF自润滑 参考外形尺寸:1315×920×1050mm(实际安装尺寸以现场基础而定) |
台 |
2 |
包含空压机一体化设计的相配套的进气消声过滤器,免维护的油水分离器、传感器、安全阀等设备、自动卸载装置、防震脚、单向阀、电磁排污阀、基础减震装置等。 |
2.2 |
中压空气压缩机 |
1.压缩机 型式:固定往复活塞式 额定功率:11kW 排气流量:0.87m3/min 额定压力:5.5MPa 冷却方式:风冷 驱动方式:皮带传动 油位油视镜:有 压缩机主机:质保5年 2.电机 电机额定电压:三相AC380V,50HZ 电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绝缘等级:F级绝缘,B级温升 轴承:SKF自润滑 参考地脚螺栓中心距尺寸:1080×530mm |
台 |
2 |
包含空压机一体化设计的相配套的进气消声过滤器,免维护的油水分离器、传感器、安全阀等设备、自动卸载装置、防震脚、单向阀、电磁排污阀、基础减震装置等。 |
(3)所供设备及相关配件的包装、运输和现场交付;
(4)所供设备的现场交货验收、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5)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相关试验报告、电气原理图、设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
(6)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构成中、低压空气压缩机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需要提供的设备清单没有提到,但对中、低压空气压缩机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现场车下交货工作,具体调试时间以买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2)交货地点:见“1.1.2款买方相关信息”中各站规定的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各水电站指定地点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空气压缩机设备生产制造或授权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1.4.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2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2021-2023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提供过至少1项单机排气量Q≥3.34m³/min,压力P≥0.85MPa的固定螺杆式低压空压机和1项单机排气量Q≥0.87m3/min,压力P≥5.5MPa的固定活塞式中压空压机供货合同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至少具有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及范围、空压机的结构形式、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的业绩。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踏勘。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