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邮件处理中心装卸垛口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邮件处理中心装卸垛口改造项目已由业主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业主,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业主邮件处理中心装卸垛口改造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预算金额(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 (日历天) |
1 |
业主邮件处理中心装卸垛口改造项目 |
玉溪市 邮件处理中心装卸垛口改造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
429734.50元 |
玉溪市 |
30日历天 |
2.3质量要求
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08),工程施工、验收必须符合相关属地消防、住建、人防、抗震等相关部门的建设需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1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未被业主列入黑名单(已被移除的除外)。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4 企业业绩: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承接过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3.5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内(计划工期)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近6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现阶段(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书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3.6 拟派的项目组人员配置要求至少5人,其中: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质量员1名(提供证书)、安全员1名(提供证书)、施工员1名(提供证书)。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和上述拟派项目组人员均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近6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
3.7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3.8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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