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1 、2 号机组常规岛联箱设备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1 、2 号机组建设地点位于广东廉江, 计划建造 1 、2 机组。
2. 招标范围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1 、2 号机组常规岛联箱成套设备,联箱包括:主蒸 汽系统(MSS)、主给水和启动给水系统(FWS)、汽轮机疏水系统(TDS)(集 管)、凝结水系统(CDS)以及相应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单机 组数 量 |
双机组 |
备注 |
1 |
主蒸汽联箱 |
|
个 |
1 |
2 |
|
2 |
主给水高加出口联 箱 |
|
个 |
1 |
2 |
|
3 |
主汽疏水集管 |
|
个 |
2 |
4 |
|
4 |
旁路疏水集管 |
|
个 |
2 |
4 |
|
5 |
3 抽疏水集管 |
|
个 |
1 |
2 |
|
6 |
4 抽疏水集管 |
|
个 |
1 |
2 |
|
7 |
5 抽疏水集管 |
|
个 |
1 |
2 |
|
8 |
6 抽疏水集管 |
|
个 |
1 |
2 |
|
9 |
7 抽疏水集管 |
|
个 |
1 |
2 |
|
10 |
辅助蒸汽疏水集管 |
|
个 |
2 |
4 |
|
11 |
凝结水联箱 |
|
个 |
1 |
2 |
含弯头支架 |
12 |
给水再循环联箱 |
|
个 |
4 |
8 |
|
13 |
主蒸汽阀前疏水集 管 |
|
个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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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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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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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提供的详细采购清单仅用于招标选定供货商,与供货商正式签订合 同前,需找设计院提供正式的采购清单,而且供货商在外购原材料前还需进 一步找设计院确认一次采购清单。
1)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 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人供货范围)由投标人补充。
2) 本工程按二台机组供货。
3) 联箱或集管上配套的支管、堵头均由投标人设计并供货,疏水集管按 分支管数量一半配供堵头。
4) 凝结水联箱焊接有弯头支架(参 D-ZD2010《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 设计手册》 ),此支架在投标人设计供货范围内,焊接后与联箱整体供货。 其余联箱、集管上的支吊架由不在供货, 但需根据支吊架受力对支吊架处进 行加强,保证能承受荷载,支吊架位置及荷载在后续接口中配合。
5) 需要在联箱上焊接的支吊架部件(卡块等)由甲方供货,投标人负责 焊接。具体数量和位置在后续接口中配合
6)具体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供货范围、边界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要 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及技术规格书《LJG-PL03-Z0-G001 Rev.1 CFC 常规 岛联箱技术规范》。测点仪表管件表(初步,所列数量为单台机组,投标人应提供两台机组 所需数量)工厂化预制测点(含性能测试点)清单如下:
序 号 |
联箱名称 |
测量管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结构长度 |
备注 |
1. |
主蒸汽联 箱 |
压力取压短管 OD25x7 压力取压短管 OD32x8 |
件 件 |
6 3 |
200mm/ 件 |
与母管同材 |
2. |
主给水高 加出口联 箱 |
压力取压短管 OD25x7 压力取压短管 OD32x8 |
件 件 |
5 3 |
200mm/ 件 |
与母管同材 |
焊接式热电偶 管座 |
件 |
3 |
50mm |
与母管同材 |
序号 |
联箱名称 |
测量管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结构长度 |
备注 |
3 |
凝结水联 箱 |
固定螺纹热电阻管座 |
件 |
3 |
50mm |
与母管同材 |
特别说明:
1、 压力管座尺寸和规格、温度管座尺寸暂定,具体尺寸和规格须满足招 标人所选定的温度测量仪表供应商所选温度仪表的需求,详细在温度仪 表定标后提供、配合。压力管座坡口(与仪表管连接端)在实施阶段配 合,规格和尺寸的变化不应引起商务价格变化。
2、 目前联箱图纸尚没表达测点(运行、性能测点)布置,在管道加工时 投标人应以施工图为准,测点的规范要求相关单位确认,且不应发生合 同商务价格变化。目前附件 B 各图没表达测点信息,将在实施阶段提供。
注:具体技术要求、供货范围、边界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要求详见招标文 件第六章。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法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 行政处罚信息,未在经营异常名录中;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全国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司法人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在评标期 间尚未解除的)。
3.3 有第三方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或政府官方机构/平台提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公司法人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7 月)无犯罪证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当地政 务 APP 或公众号搜索按步骤办理证明。例:上海随申办 APP、浙江浙里办 APP、 北京平安北京公众号;公司法人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刑事犯罪记录)。
3.4 近 18 个月(至 2024 年 7 月)内投标人应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记 录。
3.5 近 36 个月(至 2024 年 7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 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3.6 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7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 利权、侵犯著作权等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 事法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 同代理商之间(按需)。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 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10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 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8 月 12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