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七道湾南路946号苇湖梁电厂
2.2项目规模:所属区域内各风电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4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4日(合同签订、人员入场后24个月,即73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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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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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坂城新能源公司草湖风电、盐湖南风电220千伏汇集站维护与检修 |
包含 220 千伏草湖风电汇集站、220 千伏盐湖南风电汇集站的所有 设施(包括所有建筑设施及周边环境卫生、安全设施、一次设备、 二次设备和通信、自动化、直流、计量等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巡检、设备操作、年度检修、预防性试验、日常缺陷消除、技术监督、设备评级、标准化建设、环保、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现场标识检查、向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上报生产报表及为各委托企业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等。(固定总价合同)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达坂城新能源公司草湖风电、盐湖南风电220千伏汇集站维护与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2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1)220kV及以上汇集站检修业绩;(2)220kV及以上汇集站维护业绩;(3)220kV及以上变电站检修业绩;(4)220kV及以上变电站维护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09 16:00到2024-08-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