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镇
2.2 项目规模:60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开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监造工作单为准,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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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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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造服务(标段二) |
(1)伊吾2200MW风电部分:2200MW风电机组,包含风机主机、叶片(套)、锚栓笼、风机塔架,共215台; (2)伊吾800MW光伏部分:光伏组件总容量1000MWp(直流侧),800MW光伏装机容量的逆变器2454台; (3)伊吾4座220kV汇集站部分:35kV高压充气柜共270面; (4)伊吾4座220kV汇集站部分:分布式调相机7套(包含调相机及附属设备、、35kV调相机主变、35kV开关柜、10kV开关柜、0.4kV开关柜等设备)。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监造服务(标段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五年内(2019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1项100MW以上风电项目设备监造合同业绩和1项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设备监造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8-09 10:34到2024-08-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