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2.2 项目规模:规划总容量1000MW,其中风电:600MW,光伏4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计划暂定2024年9月220kV汇集站基础开始施工,计划2024年12月25日变电站反送电,计划 2024年12月26日首个方阵并网,全部方阵预计于2024年12月30日投产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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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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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汇集站施工 |
1、220kV升压汇集站所有建安工程;220kV升压汇集站整体所有开工及并网手续、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手续,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协调及管理、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落实等并通过调试、验收等光伏电站及汇集站一揽子工程。 2、负责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协调及管理、负责220kV升压汇集站的整体合规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及400MW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手续办理,投标方临时租用(征林、征草等)所有补偿及手续办理、恢复手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不动产证、施工备案、电力质监中心站注册、可再生能源质监站注册、安全备案及验收(政府及能监办双备案)、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备案)、环保(监测、验收、备案)、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等措施落实及手续办理。 3、智能管控平台,满足接入项目部监控中心的要求,精品工程示范区建设等。 详见技术规范。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0kV汇集站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提供至少3项投运业绩,每项投运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汇集站建筑安装工程投运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
(2)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投运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
(3)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投运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8-09 12:28到2024-08-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