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下辖6家火力发电厂、1家水力发电厂、5家风电场、100余家分布式光伏场站,现场作业地点点多面广,安全管控无法全覆盖,三违行为屡禁不止,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为加强现场作业风险管控,规范人员作业行为,拟在福建公司开发建设一套智能化动态安全防护系统。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并不限于:①基于全视角识别技术的智能化动态安全防护系统开发与应用;②约350路摄像头视频信号接入 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指挥中心进行监控和分析;③为期一年的运维调试及训练工作;④本项目有关科技成果。⑤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系统的部署、调试、运行维护、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主要研究内容: 在福建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开发建设一套基于全视角识别技术的智能化动态安全防护系统。
(1)基于全视角识别技术的智能化动态安全防护系统开发与应用。投标人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应与 拟开发推广的智能识别违章系统兼容,并满足招标人网络安全有关要求。智能化动态安全防护系统应用成熟的图像识别技术,对进出作业现场的人员、安全措施、作业地点开展智能管控,并结合作业现场的实时图像侦别,智能管控现场作业,实现违章智能抓拍,该系统可识别11类共计61种违章行为。系统建成后违章抓拍成功率达到75%以上,一年运维调试、训练后,违章抓拍成功率达到90%以上。
(2)约350路摄像头视频信号接入 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指挥中心进行监控和分析。约350路摄像头分布具体如下:每家火力发电厂约30个、每家风电场约15个、每家分布式光伏场站约1个、水电厂待定。具体需分析的摄像头位置和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如发生招标人指定监控位置无摄像头或现有摄像头无法上传、信号不稳定等情况,投标人需采用布设、更换摄像头、增加网线等技术措施,确保该位置满足视频监控和分析功能。
(3)为期一年的运维调试及训练工作。中标单位指派专业人员对本系统运维1年,运维期间进行深入调试、训练,保证开发的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抓拍成功率达到90%。
(4)本项目有关科技成果。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省部级刊物论文2篇。
(5)其他。凡是本标范围内智能化动态安全防护系统安装、运行、维护所必须的软硬件均属供货范围。智能化动态安全防护系统所需的任何软硬件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
2.4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项目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中标单位仍需指派专业人员对本系统运维1年。如1年内,开发的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抓拍成功率无法达到90%以上,则需继续开发、训练,直至满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火力发电厂智能化安全管理系统工程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火力发电厂智能化安全管理系统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