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水区农业路18号办公楼装修项目EPC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金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水区农业路18号办公楼装修项目EPC工程
2.2项目概况:金水区农业路18号办公楼装修项目EPC工程,该项目主要为一栋主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3096.43㎡,其中地上10层建筑面积11004.83㎡,地下2层建筑面积2091.6㎡)和一栋配套楼(总建筑面积3034.89㎡,其中地上3层建筑面积2180㎡,地下1层建筑面积855㎡)的办公用房装修、空调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给排水改造、强电改造、弱电智能化改造、停车场改造等工作,总建筑面积约16131㎡。
2.3招标范围:金水区农业路18号办公楼装修项目EPC工程的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项目管理配合、联合验收、竣工备案、交付发包人、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全部内容,直至保修期满;
2.4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工期:60日历天(设计工期5日历天,施工工期5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限合伙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业绩要求:
3.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的类似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附合同复印件)。
3.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装修项目的项目经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附合同复印件)。
4.财务要求:提供连续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1提供企业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5.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5.4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5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境污染防治失信黑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联合体要求:
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作要求;
6.2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6.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4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6日,每日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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