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西宁热电 2025-2027年度烟气连续监测
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黄河西宁热电 2025-2027年度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维项目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发包
黄河水电物资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对黄河西宁热电 2025-2027年度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黄河西宁热电 2×3500MW火力发电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26日和2016年2月1日投入运行。厂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堡子村,两台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系统共8套,向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上传CEMS数据的数据采集仪共8套,在线环保工况监控系统一套,脱硝系统出口氨逃逸两套;脱硫、脱硝入出口烟气温度、压力、流量、烟尘仪、烟气湿度仪以及噪声监测仪表等设备,需对所有CEMS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数采仪系统、工况监控系统委托运维。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西宁热电公司脱硫脱硝系统共有8套(#1机组CEMS设施4套,#2机组CEMS设施4套)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设施进行日常运维。
(2)对现场8套向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上传CEMS数据的数据采集仪进行运维。
(3)对一套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安装在现场的在线工况监控系统进行运维。
(4)对两台机组脱硫、脱硝入出口烟气温度、压力、流量、氨逃逸,烟尘仪、烟气湿度仪以及噪声监测仪表等设备维护检修工作。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按国家和青海省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负责两台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设施的运维服务,提供符合要求的CEMS数据并稳定上传。
(2)供应两台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设施定期标定用的合格标气,并按要求定期更换。
(3)两台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检修和日常耗材(含各种滤芯、密封圈、音速小孔、取样管路等)的供应。
开展两台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设施定期校检、维护、巡检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
两台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CEMS)设施的运维档案建设。
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报送统计报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考核。
向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数据上传设施的维护、故障检修和备件供应(包括CEMS间的数采仪、数据线、电缆等),并定期对现场数采仪进行维护。
在招标人的主系统检修(大修、小修)期间进行相应CEMS的计划检修工作,检修内容应包含:取样探头与取样管路的清理清扫检修、分析仪表老化元器件更换检修、信号线路的绝缘检查和接线紧固、修后的系统标定、对在线监测至DCS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的数据进行对比。
环保工况数据监控系统的运维,对接口机、网线(光纤)、服务器、隔离器等系统设备进行维护。
两台机组脱硫、脱硝入出口烟气温度、压力、流量、氨逃逸,烟尘仪、烟气湿度仪以及噪声监测仪表等设备维护检修工作。
1.2.3服务期限:项目总服务工期36个月,计划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买方通知的时间为准,总服务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西宁热电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具有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运维单位备案登记表。
1.4.2联合体投标、转让、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1.4.4主要人员资格
项目现场负责人和运维人员(至少两人)均须提供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合格证(连续自动监测(气))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核发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考核合格证书(自动监控(气)运行工)。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完成过至少2项已完成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委托运维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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