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 55 号
项目整体进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日内完成整体设备交货,验收期 1 个月。
2.2 招标范围
(1)主要设备:购置安装一台 10 吨门式起重机,其中包含轨道基础施工,并取得年 度定检报告(交付甲方使用前出具特种设备年度定检报告、备案表,报告有效期自定检之 日起 1 年)。
(2)10 吨门式起重机轨道基础标准符合技术条款。
(3)10 吨门式起重机整体配置标准应符合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 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 内。
4.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特种
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 级及以上资质的起重机生产制造 企业。
4.2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 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4.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近 5 年内,至少具有 2 个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 似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日期、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
4.4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级)或国家认定的安全管理资格证。
4.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