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3个风电场风机自动灭火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福建 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大帽山风电场、乌礁湾风电场、平潭世行风电场所处平潭县、东山县森林火险等级为二级,且风电场涉及重要生态林区面积超过1000公顷,按照公司制度及《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年版)》要求,计划开展风机自动灭火系统改造。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福建 所属所属大帽山风电场、乌礁湾风电场、平潭世行风电场共98台风电机组安装自动气体灭火装置,具备中控室远程监控报警功能。其中维斯塔斯V80-2000机组64台,远景EN70-1500机组33台、金风GW82-1500机组1台。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2.1.4工程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设备,使用的设备材料应为阻燃材料,设备安装布线符合设计规范。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消防系统改造服务(或消防系统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8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