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内蒙古能源公司察哈素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和处置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察哈素矿井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属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管辖。井田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西南,井田中心距伊金霍洛旗府(阿镇)约35km,北距东胜区70km,西距成吉思汗陵12km。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00万t/a。
2.1.2招标范围:负责将生产产生的煤矸石(预计处置总量约100万吨)从察哈素选煤厂现场拉运、综合处置以及协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等部门等全部工作内容,做到及时调配煤矸石拉运车辆,确保煤矸石合法合规进行处置利用。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总服务期24个月或完成合同约定处置量,以先到为准,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政府主管及相关部门批复或备案的固废治理或处置能力,须提供相关环境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车辆为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所有者所持有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般固废处置或一般固废运输相关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5辆(含25辆)合法有效的自卸车辆,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及车辆《行驶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8 0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5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