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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韵小区(北区)电力配套工程

   日期:2024-08-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韵小区(北区)项目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核〔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韵小区(北区)项目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沧审批核〔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海韵小区(北区)电力配套工程; 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占地 56124.7 ㎡(约合84.187亩),总建筑面积 176756.47 ㎡,地上建筑面积127870.94㎡,计容建筑面积127012.01㎡,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0415.22㎡、商业建筑面积1167.30 ㎡、配套公建建筑面积 3115.23㎡,幼儿园建筑面积2197.56㎡,地下车库出入口建筑面积116.70㎡;地下建筑面积48885.53㎡(含人防); 2.1.3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电力外网配套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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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ei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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