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泰州电厂粗灰磨细系统扩容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泰州公司现有的两台干灰磨机实际出力合计约为60t/h,不能将四台机组所产的粗灰完全消耗掉,机组高负荷时,库灰位得不到及时控制,存在胀库风险,影响机组安全运行。计划将现有的2号湿式球磨机改成干灰磨,改造后三台干灰磨机磨细出力共约80t/h,结合新建2座3万方钢灰库项目,在机组高负荷期间可将磨制不掉的粗灰进行暂存,低负荷时将粗灰送至磨机进行磨制,降低投资成本的同时,还解决了等级灰率低的问题。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1)整体项目设计。(2)原料输送系统改造。(3)磨机本体及进、出料系统改造。(4)气力输送系统改造。(5)油站润滑系统改造。(6)冷却水系统改造。(7)相应电气、控制部分改造。(8)土建及文明生产工作。
2.2 其他:本项目的工期为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投标人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开工之日起,14个月内完成联合调试并通过验收。具体时间以项目开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甲级资质证书;或建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t/h(年产量26万吨)及以上管(粉)磨机系统新建(或改造)EPC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管(粉)磨机系统新建(或改造)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管(粉)磨机系统新建(或改造)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管(粉)磨机系统新建(或改造)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