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大悟抽水蓄能电站机电设备成套项目,
由招标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大悟县芳畈镇、阳平镇境内,距武汉市直线距离约100公里,距离孝感市直线距离约60公里,距大悟县约14公里,电站装机容量300兆瓦,安装2台单机容量为150MW的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额定水头196m,工程建成后将承担湖北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上水库位于阳平镇澴河东支大悟河支流徐家河上游,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78米;下水库利用芳畈镇大方冲水库库址新建形成,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48米。上、下水库进/出水口水平距离约1.7千米,距高比8.7。
根据湖北大悟抽水蓄能电站总体计划安排,本电站2台机组计划分别于2026年10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商业试运行。
2.2 采购范围
湖北大悟抽水蓄能电站的离相封闭母线,详见价格表。
3 交货时间、地点
3.1 交货时间
招标人计划的交货时间:2#机组对应设备及全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交货时间为2025年10月,1#机组对应设备交货时间为2025年12月,具体交货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3.2 交货地点
湖北大悟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如安装间、现场仓库等)交货。卸货由其它单位负责,卖方应提供技术指导和专用起吊工具。
上述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确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设备制造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设备投运时间在此时间内)具有设计并制造过额定电流≥8000A,短时(3秒)耐受电流(有效值)≥63kA的封闭母线的业绩,且至少在1个单机容量≥150MW的抽水蓄能电站中使用,并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5 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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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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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