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航站区安全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购置安全物资一批,主要包括防爆安检设备1(SDR频率干扰仪)1台、防爆安检设备2(电子听音器)1台、防爆安检设备3(便携式微痕量炸药探测仪)1台、执法记录仪180个、智能警用装备柜2套等。以上内容均包含供货、检验和试验、包装和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航站区安全物资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智能警用装备柜、防爆安检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品牌及型号);
3.3投标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好信誉,2019年1月1日以后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拟投标的SDR频率干扰仪、电子听音器、便携式微痕量炸药探测仪,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允许一个投标单位(拟投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该品牌型号的所有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到2024年08月12日09时 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