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邮区中心局(长乐北路)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邮区中心局(长乐北路)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
项目编号:FJYS2024-336
项目名称:福州邮区中心局(长乐北路)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301.1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含税总预算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
1
| 福州邮区中心局(长乐北路)物业服务 | 3年 | 301.19 | 30000元 |
注:(1)投标人须以“包 ”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 ”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含税301.19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总价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①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则无需提供。
(3)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
②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不良信用记 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8)投标人被业主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 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
(11)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12)承诺与声明;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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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