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1.本招标项目 涠洲10-3油田西区开发项目阴极保护监测系统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阴极保护监测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5)投标人提供对于技术要求完全满足或响应的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对标的所有技术要求及招标应知每项要求已经认真研究并完全理解,能够完全响应招标公告所有要求。如有非招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技术偏离等问题,造成合同无法执行或有条件执行,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新增成本或无法按期保供造成的损失;(6)投标文件中出具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投标人在本次招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不得因主观原因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并承诺获得中标资格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签约。如违反本承诺投标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同时放弃已缴纳投标保证金(8)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技术协议,并同意招标人按照图纸要求和技术协议验收,若验收不合格,同意上报中石化违约处理。(9)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如投标人在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范围内有未结清的保证金款项未缴纳,该投标人未结清期间的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投标将会被否决。(10)投标人提供法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提供对于技术要求完全满足或响应的承诺函。除承诺函外,提供对于技术规格书及技术数据表的逐条响应文件。3.1.5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8月2日18时20分 至 2024年8月7日18时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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