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玉环公司煤棚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玉环市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光伏电站拟利用浙江能源公司玉环分公司煤棚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场址为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坐标约为北纬28.115707度,东经121.139202度。本项目光伏铺设区域为4座正放四角锥网架煤棚,围护结构为弧形梯形彩钢瓦。煤棚屋面总面积约130675m2,可利用面积约为69700m2。本项目采用“6kV高压接入,自发自用”,光伏发电区10.000017MWp分为2个高压并网点,容量分别为5080.82kWp和4919.35kWp,分别以2回6kV电缆线路分别接入厂区四段输煤段6kV母线实现全额自发自用。配置4台高压接入柜,2台高压预制仓,4台2500kVA箱变,28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项目最终总规模根据实际项目情况确定。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土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光伏设备施工、电气系统施工、综合自动化系统施工、通信系统施工、视频监控系统施工、检修通道、项目管理、调试、并网、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保证、技术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以及完成项目最终验收所需的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采购:项目所有设备及附件、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土建工程:所有设备基础工程,基础工程涉及的场平、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开挖边坡的支护(必要时),缆沟沟道及埋管工程施工,道路破坏及恢复,植草破坏及恢复,混凝土施工,预埋件(乙供)的埋设等全部施工内容。安装工程:光伏所有设备、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防雷接地、通信系统、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火灾报警等所有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含系统联调)等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装机容量10兆瓦及以上光伏发电施工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光伏工程施工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06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玉环市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光伏电站拟利用浙江能源公司玉环分公司煤棚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场址为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坐标约为北纬28.115707度,东经121.139202度。本项目光伏铺设区域为4座正放四角锥网架煤棚,围护结构为弧形梯形彩钢瓦。煤棚屋面总面积约130675m2,可利用面积约为69700m2。本项目采用“6kV高压接入,自发自用”,光伏发电区10.000017MWp分为2个高压并网点,容量分别为5080.82kWp和4919.35kWp,分别以2回6kV电缆线路分别接入厂区四段输煤段6kV母线实现全额自发自用。配置4台高压接入柜,2台高压预制仓,4台2500kVA箱变,28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项目最终总规模根据实际项目情况确定。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土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光伏设备施工、电气系统施工、综合自动化系统施工、通信系统施工、视频监控系统施工、检修通道、项目管理、调试、并网、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保证、技术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以及完成项目最终验收所需的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采购:项目所有设备及附件、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土建工程:所有设备基础工程,基础工程涉及的场平、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开挖边坡的支护(必要时),缆沟沟道及埋管工程施工,道路破坏及恢复,植草破坏及恢复,混凝土施工,预埋件(乙供)的埋设等全部施工内容。安装工程:光伏所有设备、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防雷接地、通信系统、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火灾报警等所有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含系统联调)等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装机容量10兆瓦及以上光伏发电施工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光伏工程施工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0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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