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司福山臧家庄二期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支持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臧家庄镇。
2.2 规 模: 100MW。
2.3 建设工期:五个月。
2.4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福山臧家庄二期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支持系统设备采购标段包1。
2.5 交货地点: 山东省福山臧家庄二期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运维中心。
2.6交 货 期:合同生效后25天内。
2.7 招标范围: 提供一套调度数据网接入及安全防护、调度综合信息网络系统、二次涉网设备及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3项并网支持系统设备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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