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第三方物探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境内,距离省会西宁市中心公路里程约830km,距离格尔木市中心公路里程约35km,距离海西可再生能源基地直线距离约40km,G109国道从下水库西侧约1km处通过。电站总装机2400MW,属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6h,安装8台300MW立轴单级混流式水泵水轮机组。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电站属Ⅰ等大(1)型工程,其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上水库土建工程物探检测,包括锚索施工质量检测、大坝填筑堆石体密度检测、沥青混凝土面板检测、固结灌浆质量检测、帷幕灌浆质量检测、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等。
(2)下水库土建工程物探检测,包括锚索施工质量检测、大坝填筑堆石体密度检测、固结灌浆质量检测、沥青混凝土面板检测、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等。
(3)引水系统土建工程物探检测,包括洞壁围岩质量检测、锚索施工质量检测、隧洞围岩松弛深度检测、固结灌浆质量检测、帷幕灌浆质量检测、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钢衬接触灌浆质量检测等。
(4)厂房发电及尾水系统土建工程物探检测,包括洞壁围岩质量检测、锚索施工质量检测、隧洞围岩松弛深度检测、固结灌浆质量检测、帷幕灌浆质量检测、钢衬接触灌浆质量检测、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岩锚梁长期观测孔检测等。
(5)资料整理分析、专题报告编制、成果归档、配合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等。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计划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暂定2024年9月)至全部机组投产发电,实际服务期限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本电站计划2028年12月首台机组发电,2030年9月全部机组发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证书(至少包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及量测类)。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承担过1个I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包括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在建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工项目业绩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的物探检测项目。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物探检测管理经验,担任过1个I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物探检测项目负责人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物探检测管理经验,担任过1个I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物探检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经历。
(4)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不接受被检测项目的监理人和土建工程承包人及其下属企业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27日09时30分至2024年8月2日17时30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境内,距离省会西宁市中心公路里程约830km,距离格尔木市中心公路里程约35km,距离海西可再生能源基地直线距离约40km,G109国道从下水库西侧约1km处通过。电站总装机2400MW,属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6h,安装8台300MW立轴单级混流式水泵水轮机组。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电站属Ⅰ等大(1)型工程,其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上水库土建工程物探检测,包括锚索施工质量检测、大坝填筑堆石体密度检测、沥青混凝土面板检测、固结灌浆质量检测、帷幕灌浆质量检测、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等。
(2)下水库土建工程物探检测,包括锚索施工质量检测、大坝填筑堆石体密度检测、固结灌浆质量检测、沥青混凝土面板检测、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等。
(3)引水系统土建工程物探检测,包括洞壁围岩质量检测、锚索施工质量检测、隧洞围岩松弛深度检测、固结灌浆质量检测、帷幕灌浆质量检测、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钢衬接触灌浆质量检测等。
(4)厂房发电及尾水系统土建工程物探检测,包括洞壁围岩质量检测、锚索施工质量检测、隧洞围岩松弛深度检测、固结灌浆质量检测、帷幕灌浆质量检测、钢衬接触灌浆质量检测、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岩锚梁长期观测孔检测等。
(5)资料整理分析、专题报告编制、成果归档、配合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等。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计划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暂定2024年9月)至全部机组投产发电,实际服务期限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本电站计划2028年12月首台机组发电,2030年9月全部机组发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证书(至少包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及量测类)。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承担过1个I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包括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在建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工项目业绩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的物探检测项目。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物探检测管理经验,担任过1个I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物探检测项目负责人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物探检测管理经验,担任过1个I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物探检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经历。
(4)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不接受被检测项目的监理人和土建工程承包人及其下属企业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27日09时30分至2024年8月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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