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是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中外合资 企业,成立于 1995 年,总部设在长沙市。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以水电为 主,水电、火电、风电、光伏等多种电源并举互补的能源开发经营企业。公司在 运总装机 1014.528 万千瓦。其中水电 482.108 万千瓦,火电 120 万千瓦,光伏 191.27 万千瓦,风电 221.15 万千瓦。产业分布在湘、黔、新、宁、甘等全国 14 个省(市)。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简称“宁夏分公司 ”)成立于 2017 年 9 月, 为五凌电力二级机构,负责宁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的项目开发、工 程建设等工作;负责阿拉善基地项目规划等相关工作;根据五凌电力授权,负责 宁夏、内蒙、甘肃的新能源场站运营管理。
银川运营中心集控系统于 2022 年 2 月 9 日投入运行,9 月 5 日通过国网宁 夏电力公司验收。目前生产运营中心按照“全监全控 ”方式已接入宁夏区域 11 座新能源场站,按照“只监不控 ”方式已接入省外 10 座新能源场站, 目前集控 中心已接入总装机 251 万千瓦,后续根据事业部及集团二次单位在宁发展,新建 /新投产场站将陆续接入集控中心。银川运营中心集控系统分为 3 个区,其中生 产控制 I 区为场站“全监全控 ”及电力二次安防系统,非控制 II 区为场站“光 功率 ”系统,管理大区 III 区为省内、外场站“只监不控 ”、集团产业中台数据 转发、数据高级应用、场站视频、数字孪生、IP 电话等系统。
根据宁夏区调下发《关于做好 2023 年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项目储备工作 的通知》及甘肃电力调度中心关于强化甘肃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检测能力的通知要 求,对宁夏事业部下辖 9 个场站(中宁、平罗、宣和天得、宣和旭卫、余丁佳阳、
余丁欣文、余丁中禾、古浪、玛曲)电力监控系统及银川运营中心集控系统电力 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提升,本次招标各场站/单位名称如下表:
序号 |
场站/单位名称 |
场站调度名称 |
并网/投运时间 |
所在位置 |
1 |
中宁县隆基光伏新能源有限 公司(中宁光伏电站) |
中卫第 47 光伏电站 |
2017.06 |
中卫市中宁县喊叫水 乡 |
2 |
平罗县阿特斯佳阳新能源有 限公司 (平罗光伏电站) |
石嘴山第 47 光伏电 站 |
2019.12 |
石嘴山市平罗县高仁 乡 |
3 |
中卫天得新能源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宣和天得光伏电站) |
中卫第 60 光伏电站 |
2020.06 |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 镇 |
4 |
宁夏旭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宣和旭卫光伏电站) |
中卫第 61 光伏电站 |
2020.06 |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 镇 |
5 |
中宁县中禾能源有限公司 (余丁中禾光伏电站) |
中卫第 62 光伏电站 |
2020.12 |
中卫市中宁县余丁乡 |
6 |
中宁县佳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余丁佳阳光伏电站) |
中卫第 63 光伏电站 |
2020.12 |
中卫市中宁县余丁乡 |
7 |
中宁县欣文新能源有限公司 (余丁欣文光伏电站) |
中卫第 64 光伏电站 |
2020.12 |
中卫市中宁县余丁乡 |
8 |
古浪县雍和新能源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古浪风电场) |
雍和柏林(100MW) 风电场 |
2016.06 |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 新堡乡高岭村 |
9 |
玛曲县东能智慧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玛曲光伏电站) |
东能多合光伏电站 |
2022.08 |
甘肃省甘南州玛曲县 尼玛镇贡玛村 |
10 |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银川新能 源生产运营中心 |
五凌电力 年银川新能源生产 运营中心 |
2022.09 |
银川市金凤区阅彩城 |
2.2 本次招标采用打捆招标,投标人需实施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中标 后由中标人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2.3 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宁光伏电站等 10 家单位部署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共 10 套)。实现对 控制区(I 区)、非控制区(II 区)各类系统设备安全信息监视,提升恶意代码 监测、清除、防护能力。恶意代码监测系统接入资产、相关配置必须满足甘肃、 宁夏电网要求,与调度主站系统实现无碍级联。
(2)在中宁光伏电站等 10 家单位部署安全 U 盘隔离系统系统(合计 10 套)。实现与控制区(I 区)、非控制区(II 区)数据安全传输。必须满足甘肃、 宁夏电网二次安防要求,并完成所属调度安防备案。
(3)宣和天得光伏电站、宣和旭卫光伏电站、平罗光伏电站、古浪风电场 部署日志审计装置(合计 5 套)。采集控制区(I 区)、非控制区(II 区)主机添 加、修改、删除、启用/停用等采集,相关资产接入站内网络安全监测,满足甘 肃、宁夏电网要求,设备资产接入站内网络安全监测。
(4)宣和天得光伏电站、宣和旭卫光伏电站、平罗光伏电站、古浪风电场 部署入侵检测装置(合计 5 套)。装置入侵特征库满足宁夏、甘肃电网最新要求, 设备资产接入站内网络安全监测。
(5)在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非控制区(II 区)部署一套 I 型网络安全 监测装置,与原控制区(I 区)I 型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和网安平台品牌一致,实 现无碍级联。并完成非控制区(II 区)资产接入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6)在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古浪风电场控制区(I 区)及非控制区 (II 区)之间各加装防火墙 1 台,防火墙日志格式满足 1084 号文要求,具备三
层地址映射功能,并接入对应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7)完成 16 台十兆纵向加密装置、1 台千兆纵向加密装置及其附件采购、 安装、调试,满足电网要求。
(8)中标方完成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已采购的 2 台专用调试笔记本安 全加固及调度备案。
(9)完成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在宁 7 座场站、古浪风电场 9 家单位 控制区(I 区)入侵监测、日志审计装置、绿盟防病毒系统、防火墙 1 年特征库 的实时升级,纵密、正隔、防火墙策略检查;完成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在 宁 7 座场站、古浪风电场 9 家单位 2024 年等保测评软件类整改,要求软件类整 改达到“良”(80 分)以上,并出具相关整改报告。
(10)完成场站网络安全及自动化类设备消缺(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 准和要求),新增设备网络拓扑图发生变化时,绘制完善场站网络拓扑图并提交 场站审核。
(11)相关集成设备自竣工验收起,硬件质保 1 年、软件质保 2 年。质保期 内相关集成设备提供 7*24 小时在线技术支撑,如遇现场紧急缺陷,技术人员 4 小时内到达现场。
完成本项目所需人工、差旅、材料及其他辅助工作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此
次招标采购硬件设备应满足海拔 3600 米以下具有通用性。
2.3 工期要求
(1)方案编制。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细化部 署整改时间节点和详细的实施计划。
(2)现场部署调试。
1)古浪风电场、玛曲光伏电站:收到书面通知开工后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 场设备采购、安装、部署、调试、验证。
2)中宁光伏电站等在宁 7 座光伏电站:收到书面通知开工后 50 个工作日内 完成现场设备采购、安装、部署、调试、验证。
3)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收到书面通知开工后 35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 设备采购、安装、部署、调试、验证。
(3)竣工验收。试运行验收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 后,项目完整移交招标方,并保证后续数据库、策略更新的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 20000 信息技术服 务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或CCRC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或CCRC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同 等 CCRC 信息安全服务或 ITSS 信息技术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
3.2.3 所投产品中主要网络设备具有原厂商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函及 1 年 质量保证函;投标产品中电力行业专用设备、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必须通过中国电 科院网络安全设备认证并提供检测报告。
3.3 相关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1-2023 年)3 个新能源场站系统 升级、通讯改造,安全防护等相关业绩。(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 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否则不予采 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1年-202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年-202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 式)。
3.6 项目经理
3.6.1 应明确两名项目经理,统筹各电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提升工作。 电站在施工期间必须指定 2 名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电站的一 名项目现场负责人。
3.6.2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2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3 项目经理须持有网络工程师 HCIP 证书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 CISP 证 书(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予采纳)。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8.2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 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7 月 26 日至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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