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和马家滩镇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于宁夏宁东一二期“以大代小”增容风电场、宁东三四期风场、宁东五六七八期风电场共三座风电场内建设光伏电站,光伏场区由三块地组成。光伏电站规划装机规模为195MW,容配比1.2,实际建设规模为234.1768MWp。采550Wp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低损耗油浸式变压器+固定支架方案。光伏组件选用550Wp及以上双面双玻多主栅单晶组件,总计425776块,每26块光伏组件串联成一个光伏组件串,每个光伏组串2×13 排列,每26/25个光伏组件串并联接入1台300kWp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总计646台;直流电压系统采用DC1500V,由60个光伏发电单元组成;其中有58个光伏发电单元装机容量为3.3MW,3.3MW发电单元是由10个光伏阵列构成,每11台逆变器接至一台3300kVA双绕组变压器,有2个光伏发电单元容量为1.2MW,1.2MW发电单元是由4个光伏阵列构成,每4台逆变器接至一台1200kVA双绕组变压器。60个发电单元以11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宁东一至八期11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扩建)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
涉网性能试验 |
三座升压站涉网试验、建模性能试验、调相机性能试验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涉网性能试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2个新能源电站并网性能测试相关的业绩,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服务内容给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24 17:00到2024-07-30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