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邮区中心一级干线驾驶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沈阳邮区中心一级干线驾驶服务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沈阳邮区中心一级干线驾驶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2、 招标编号:CGLNZB2024004
3、 项目概述:沈阳至哈尔滨等12条干线邮路驾驶服务
4、 服务期限:一年
5、 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兼投兼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包组 | 序号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 (公里) | 车型 (吨) | 单程 往返 | 车辆 权属 | 预计发班频次(次) | 预算 (万元) |
1包 | 1 | 沈阳-通辽 | 606 | 20 | 往返 | 邮政 | 100 | 663.5 |
2 | 沈阳-长春 | 631 | 20 | 往返 | 邮政 | 365 | ||
3 | 沈阳-赤峰 | 996 | 20 | 往返 | 邮政 | 100 | ||
4 | 沈阳-哈尔滨 | 1200 | 20 | 往返 | 邮政 | 365 | ||
5 | 沈阳-济南 | 1948 | 20 | 往返 | 邮政 | 365 | ||
6 | 沈阳-郑州 | 2720 | 20 | 往返 | 邮政 | 365 | ||
2包 | 1 | 沈阳-西安 | 3569 | 20 | 往返 | 邮政 | 365 | 2391.1 |
2 | 沈阳-武汉 | 3649 | 20 | 往返 | 邮政 | 365 | ||
3 | 沈阳-杭州 | 3756 | 20 | 往返 | 邮政 | 365 | ||
4 | 沈阳-南昌 | 4400 | 20 | 往返 | 邮政 | 365 | ||
5 | 沈阳-成都 | 4920 | 20 | 往返 | 邮政 | 365 | ||
6 | 沈阳-广州 | 5498 | 20 | 往返 | 邮政 | 365 | ||
合计 | 3054.6 |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号 | 油路范围 | 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最高限价 (元/公里) |
1 | 3000公里以内(含)一级干线邮路 | 20 | 往返 | 2.623 |
2 | 3000公里以上一级干线邮路 | 20 | 往返 | 2.545 |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7日内,按照中标后的年预算金额5%的比例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合同签订10日内,人员、设备到位并完成交接工作(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承诺选派的驾驶员应当健康状况良好,驾驶员年龄在30至55周岁以内,具有B2以上驾驶证,驾龄三年以上,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并安全行驶6万公里以上,投标人需向甲方提供10人及以上驾驶员名册,如有变动应当提前5日以书面告知。须提供驾驶名册(体现:姓名,年龄,健康状况,驾驶证等级,驾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体现:名册真实性承诺、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并安全行驶6万公里以上、如有变动应当提前5日以书面告知)。
6.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结算发票证明,须体现采购内容,日期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结算金额以累计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如有未结算的款项,还需合同甲方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上述网站截图证明);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1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11.投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外包驾驶员业务业务外包的
1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3.选派驾驶员:选派的驾驶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刑事案件在逃人员,或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绑架、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以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罪犯罪记录的;
(2)有吸食毒品或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记录的;
(3)患有精神疾病或影响邮运安全的传染病者;
(4)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交通事故后逃逸等交通违法记录的;
(5)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被吊销或暂扣驾驶证的。
14.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为车辆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为驾驶人员购买累计不低于100万元/人的驾乘人员险、综合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5.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约定之日起1年;合同期内,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在履约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原则。(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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