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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连城发电公司3、4号机组脱硫系统提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2    
核心提示:连城发电公司3、4号机组脱硫系统提效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连城发电公司3、4号机组脱硫系统提效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永登县河桥镇
 
2.2 规    模: 项目简况:连城发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为2×330MW机组,安装两台亚临界、燃煤自然循环汽包炉,两台亚临界、中间一次再热、双缸双排汽式汽轮机。脱硫设计采用石灰石-石膏湿式脱硫工艺进行烟气脱硫。烟气脱硝系统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除尘器两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每电场4个灰斗,共40个灰斗;每台省煤器4个灰斗,共8个灰斗。输灰系统为正压气力输灰系统,每台炉为一个独立除灰单元,每套输送系统包括20个电除尘器灰斗的飞灰输送,在每个灰斗下设1台压力输送罐(仓泵)。两台炉共设3座灰库,粗灰库每台炉设1座,细灰库2台炉共用。卸装入汽车送往贮灰场进行碾压堆存;干灰通过干式散装机,装入密封式罐车或纤维袋中,送往综合利用单位。除灰空压机共设置5台,四用一备。化学补给水处理系统处理的水源为清水泵房工业水网和综合泵房工业水网联合供水。输煤系统输送量为1000T/H,共17段。输煤系统设有除铁器、电子皮带秤、除尘器、杂质灰浆泵、电动挡板、震动器等辅助设备。热网系统负责冬季辅控厂房、燃运、一区、二区、厂前供暖工作,配置3台热网循环泵、2台热网加热器、2台热网疏水泵、2台热网补水泵及排水槽输送泵。
 
包括但不限于3、4号机组脱硫系统提效改造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
 
脱硫系统提效改造包含引风机出口混合烟道膨胀节(含)后至烟囱入口膨胀节(含)。吸收塔抬升,更换三层喷淋层并新增一层喷淋层,新增一层湍流层或同等湍流装置,更换原有除雾器为三级高效除雾器,同时对烟气系统、制浆系统、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排空系统等附属设备和配套电气、控制系统等设施的拆卸、安装及升级改造等。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连城发电公司3、4号机组脱硫系统提效改造工程招标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
 
2.5 计划工期: 工期计划单台机组50天,3号机组计划于2024年9月1日至10月20日,4号机组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包括:
 
脱硫系统提效改造包含引风机出口混合烟道膨胀节(含)后至烟囱入口膨胀节(含)。吸收塔抬升,更换三层喷淋层并新增一层喷淋层,新增一层湍流层或同等湍流装置,更换原有除雾器为三级高效除雾器,同时对烟气系统、制浆系统、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排空系统等附属设备和配套电气、控制系统等设施的拆卸、安装及升级改造。以上各部分改造内容配套土建、平台扶梯、照明、检修等辅助系统、电气、热控系统改造施工,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包含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系统改造或新建的合同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须包含施工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等复印件)。
 
3.2.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若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供满足有效性要求的电子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25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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