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2024年装置性违章整改零星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灵武电厂总装机容量3320MW,其中一期2×600MW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07年6月、9月投入运行,二期2×1060MW机组(#3、#4机组),为及时消除现场存在的装置性违章问题,消除日常巡检及消缺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机组设备及附属设施满足安全、健康及标准化要求,将灵武公司装置性违章整改项目进行外委施工。
2.1.2招标范围:
(汽机区域)招标范围:对一二期汽机区域内存在的装置性违章进行整体全面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及附属设施满足安全标准化要求。
(锅炉区域)招标范围:对一二期锅炉区域内存在的装置性违章进行整体全面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及附属设施满足安全标准化要求。
(灰硫区域)招标范围:对一二期脱硫除灰区域内钢结构进行整体全面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及附属设施满足安全标准化要求。
(燃料区域)招标范围:对输煤区域的吊物口盖板、皮带机护栏、尾部护罩、头尾部的旋转部分位置的护罩、工位上的护栏和孔洞的盖板等进行更换,消除现场存在的装置性违章、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及附属设施满足安全标准化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章节。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
(汽机区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开工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锅炉区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施工总工期不得超过4个月,具体开工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灰硫区域):计划2024年8月25日开始安装(施工),2024年11月30日结束,计划总工期为98个日历天。具体开工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燃料区域):计划2024年8月25日开始安装(施工),2024年11月30日结束,计划总工期为98个日历天。具体开工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2服务地点: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的施工(或火电厂的设备检修或火电厂的设备维护)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9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