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公布日期 : 2024-07-19
宁波市奉化区溪口医院(宁波市奉化区溪口医院医共体总院)就急诊、重症病房部分医疗设备进行采购,因部分医疗设备响应单位不足2家,现进行二次公告,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为提高采购效率,如本次响应单位只有2家,2家继续进行谈判;如本次采购响应单位只有1家的,则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生产商或地区级总代理经销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标项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心电监护(现有设备加装有创压力模块) | 5台 | 2.0 | |
2 | 清创消毒车 | 2台 | 1.6 |
备注:本项目设有预算金额;请各供应商在预算金额内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二、功能需求:
1、心电监护(安装有创压力模块IBP):可监测ART(动脉压),PA(肺动脉压),CVP(中心静脉压),RAP(右心房室压),LAP(左心房室压)。通道数:2,监测范围:ART 0mmHg-300mmHg,PA -6mmHg - 120mmHg,CVP/RAP/LAP -10 mmHg -40 mmHg
2、清创消毒车:一车多用,可用于对创口伤面进行处理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
4、投标人如为进口产品货物的代理商,还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授权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1、请将报名表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