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电厂2024-2025年脱硫用石灰石采购。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供应的石灰石必须表面干燥,不可含有爆炸物等危险品。外观不允许有泥巴、泥粉或石粉、大块石头等杂物。
石灰石颗粒直径要求5~20mm,不可磨得太细,以防止沾水板结堵塞上料设备。
石灰石质量标准:
测 定 项 目 |
符 号 |
单位 |
供货质量合格范围 |
氧化钙 |
CaO |
Wt% |
≥52 |
氧化镁 |
MgO |
Wt% |
≤2.0 |
酸不溶物 |
|
Wt% |
≤4 |
石灰石原料粒径 |
|
mm |
5~20 |
2.2 本次采购数量约为15万吨,为电厂2024年11月-2025年11月的估计用量,结算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交货期:2024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19日
2.5 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赤沙村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有为工业企业累计供石灰石不低于6万吨的供货业绩。投标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身的,与项目单位(业主)直接签订的,不能以母公司、子公司、技术支持方或合作方代替。(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含合同封面页、范围页、供货清单页、签字页等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化验报告(须标注拟供货的矿点名称,矿点名称为采矿证矿点名称),如投标产品拟使用多个矿点供货,则每个矿点均需提供相应的化验报告;化验内容氧化钙含量大于52%、氧化镁含量小于2%。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7月18日09:00:00到2024年7月29日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7月18日09:00:00到2024年7月29日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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