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九华天物流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控制系统(含安装)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九华天物流公司为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生产,全面提升九华天公司生产辅助控制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满足现场过程管理的可视化和数字化需求,本次项目涉及多个业务领域,通过完善现有工业环网,实现各转载站的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满足控制系统数据与管理业务数据互通,提升日常业务数字化转型进程;通过增加数字IP语音广播系统有效提高现场与控制中心的沟通联络;更换场站内桥架为梯形桥架,减少因煤尘引起的火灾隐患;通过对所有变电站内开关柜的智能化改造,实现停送电远程一键顺控,达到变电站无人值守的目的,并完成转载站内18台高压变频器的改造,实现轻/重故障信息远程查看排除,内置UPS电源远程控制功能,达到无人值守的目的;利用已有pSpace工业级实时数据库为基础搭建分布式采集平台,集成包括移动应用、供配电系统、集中控制系统、设备健康状态监测系统、煤炭产量监测系统、区域无线专网建设等内容,建成三维可视化综合集中管理系统。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包):招标范围包括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电缆桥架以及沿线光缆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序号 |
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生产辅助控制系统项目 |
定制 |
项 |
1 |
|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
2.1.4交货地点:九华天物流有限公司位于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元的自动化系统或智能化系统(承包范围须包含供配电系统或电力监控系统)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3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