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甲醇分公司大机组油雾风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甲醇分公司大机组油雾风机更新改造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煤制油分公司空分厂 |
20000482 |
一般用途通风机-通用 |
台 |
12 |
|
2 |
甲醇公司空分车间 |
20000482 |
一般用途通风机-通用 |
台 |
2 |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2024年9月30日完成交货。
2.2.2交货地点:宁夏煤业公司甲醇分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2.2.3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30%调试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4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2.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运行正常使用后12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机组油雾风机或机组油雾分离器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2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