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清水江公司 ”)所属贵州区域风电、光伏项目(含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环境影 响专题报告编制服务及审批的框架性采购。项目建设位置、装机规模(单个项目 不超过 100MW)、主要技术参数、综合效益等参数视开发条件确定。在框架性期 限内(2024 年 8 月-2026 年 12 月),中标单位接受清水江公司的委托,对拟开发 的风电、光伏项目(含升压站及送出工程)开展环境影响专题报告编制服务及审 批工作,就单个项目签订合同。招标人选出综合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在框架性期限内招标人按照综合评审排序委托中标人开展工作;如遇首选中标人 因工作量过大等自身原因或因政策原因不能担任本项目的中标工作,无法满足招 标人要求,招标人也可按照排序顺延将项目委托下一中标人实施。
2.2 招标范围
在框架性期限内,实施贵州省境内风电、光伏项目(含升压站及送出工程) 环境影响专题报告编制服务及审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1)收集编制专题报告所需资料;
(2)专题报告编制(含生态、升压站及送出工程辐射等投标截止日前环保部 门所要求的所有专章内容)、开展项目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3)负责专题报告评审会务组织和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4)负责专题报告收口并取得项目最终批复文件;
(5)同一风电(光伏)项目其他专题报告编制审批配合工作。
2.3 委托期限
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框架合同期限内,投标 人应在收到项目单位启动工作的书面通知 7 日内完成报告所需资料的收集工作, 30 日内完成报告编制,60 日内完成报告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项目经理拥有环境 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完成 3 个及以上相关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1年-202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开展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年-202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 件)。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3 年以上技术服务经历,近 3 年内负责过工程技术服务,担任过
2 个以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编制工作的负责人(在人员简历表中列 出业绩项目名单)。
3.6 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 6 人,至少拥有 1 个及以上风电或类似工程项目 经验(在人员简历表中列出业绩项目名单)。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技术人员均应 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专 题报告编制质量。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