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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第二热电厂温暖工程项目部分老旧热力站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5    
核心提示:包头第二热电厂温暖工程项目部分老旧热力站改造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
   包头第二热电厂温暖工程项目部分老旧热力站改造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2.2 规    模: 包头第二热电厂温暖工程项目部分老旧热力站改造施工,本工程对包头市青山区部分老旧热力站进行改造施工。热力站一次主管网设计温度为120/70℃,设计压力为1.6MPa。二次侧设计温度70/50℃,设计压力1.0Mpa。
 
2.3 标段划分: 包头第二热电厂温暖工程项目部分老旧热力站改造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2.5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工。
 
2.6 招标范围: 包头第二热电厂温暖工程项目部分老旧热力站改造施工,本工程对包头市青山区部分老旧热力站进行改造施工。包括沟槽开挖、热力站内供热管道、设备拆除、安装、管道保温现场制作、设备调试、沟槽回填。施工区域内道路、绿化、供电、照明、给排水、通讯线路、燃气管道、国防通讯等公用设施的拆除、协调、补偿、迁移及恢复,以及所有材料、设备倒运、卸车、保管,热力站内旧设备的运输、退库等均由投标人负责,产生的费用投标人承担。除甲供材外,其余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与军分区、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小区物业、居民等部门、个人的沟通、协调、破路及恢复的市政费用都包含在报价总价内。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改革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改革后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4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供热管网施工工程或热力站设备安装施工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19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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