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迁江镇华侨工业园来宾银海铝业厂区内、广西百色市六塘镇百色银海铝业厂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拟采购 8280吨氟化铝(AF-1),其中来宾银海铝公司采购数量5760吨,百色银海铝公司采购数量2520吨,最终以采购人下单数量和发货通知书为准。
2.4采购材料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拟采购 8280吨氟化铝(AF-1),其中来宾银海铝公司采购数量5760吨,百色银海铝公司采购数量2520吨,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2.5 交货地点:广西来宾市迁江镇华侨工业园来宾银海铝业厂区内、广西百色市六塘镇百色银海铝业厂区内,具体以采购人发货通知书为准。
2.6 交货期:供货周期为365天,合同签订之日起逐批到货,具体以采购人发货通知书为准。
2.7项目类别:货物
2.8项目预算:754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取得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委托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代理商中通过初步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其余投标人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3.3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氟化铝累计供货业绩达到24000吨及以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氟化铝累计供货业绩达到24000吨及以上。
备注: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②发票扫描件或资金往来证明(结算单据及银行收款记录)等业务实际发生的佐证材料,业绩按佐证材料显示的供货数量累计。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17时至2024年7月19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