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利用明溪县周边丰富的生物质资源,将废弃生物质变为清洁燃料,为工业园区内 众多使用蒸汽的企业提供生产用汽。本项目拟规划装机 2×23 t/h 生物质锅炉,额定产汽压力 1.6MPa, 温度 240℃的过热蒸汽,一期实施生物质供热系统。实施生物质集中供热可以有效缓解开发区经济发展 所带来的能源需求和污染排放问题,降本增效提升企业的生存能力和盈利能力。
项目规模:设计热负荷额定值为 40t/h,配置 2×23t/h 生物质锅炉系统,锅炉蒸汽额定参数确定 为 1.6MPa,240℃。
拟建地点:该项目位于三明市明溪县工业集中区,东临瀚仙镇,西接翰大线,南侧以山为界,北接 原 306 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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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最高投标 限价 |
信息 服务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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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溪工业 集中区集中供 热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 |
EPC 总承包招标内容包括不限于:工程设 计、锅炉、管道及项目所需辅助设备材料 的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 工、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 直至验收交付生产、现有厂址厂房及设备 的拆除、下穿高速路的管道设计施工、以 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工作,并按照 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验收标准。 |
270 天 |
8109 万元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名称 |
资格要求 |
福建明溪工业集 中区集中供热项 目(一期)EPC 总 承包 |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 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 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符合①②③④条件之一 ①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 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分包单位应具有市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分包单位应具有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 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施工单位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独立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至少 2 个燃煤/燃气/生物质供热或发电项 目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单个业绩设备要求为两台 23t/h(或单台 50t/h)及以上规模;投标 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合并业绩满足要求。 注:业绩必须满足要求;上述业绩均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要求至少提供封面、签字盖章页、 合同范围、竣工验收证明/整体工程完工/整体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证明等关键页)。 (4)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或市政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 5 年内担任过生物质供热项目或燃煤/燃气设备(包括供热锅炉或火电机组)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近 6 个月社保、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②设计团队资格:团队须有成员取得注册设备(暖通或动力)专业执业资格,近 5 年内从事过生物 质供热项目或燃煤/燃气设备(包括供热锅炉或火电机组)项目设计工作经历(需提供近 6 个月社保、 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③职业安全员资格:须取得注册安全类执业资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近 5 年内担任 过生物质供热项目或燃煤/燃气设备(包括供热锅炉或火电机组)项目安全员。 (5)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内在系统未发生 人身死亡事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