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4、5号机组脱硫节能提效优化改造EPC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台山电厂电厂总容量为5120MW,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5台600MW级燃煤发电机组,其中1、3、4、5号机组为630MW机组,2号机组为600MW机组,一期机组分别于2003年12月、2004年4月、2006年1月和11月投运,二期工程6-7号为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于2011年投运。
4、5号机组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无烟气旁路。4、5号脱硫采用CT121鼓泡塔+二级喷淋塔双塔串联脱硫技术。4、5号机组FGD原设计入口SO2 浓度为1750mg/Nm3,脱硫效率>98.75%(设计煤种),出口SO2 浓度≤22 mg/Nm3。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拆除4、5号机组脱硫系统原有的鼓泡塔、烟气冷却器、烟气冷却泵、氧化风机等设备,在拆除后的场地上新建一级喷淋塔、浆液循环泵、氧化风机、除雾器等,对原烟气烟道、净烟气烟道进行优化改造;并对4、5号机脱硫区域所有设备(包括二级塔、钢架等全部利旧设备)及3-5号脱硫公用系统区域管廊钢架结构、脱硫相关管道、设备全部进行除锈、油漆防腐,包括系统的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性能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的建立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2.1.3计划工期:4号机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5号机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4号机计划于2024年10月停机改造,停机后施工工期3个月,5号机计划于2025年2月停机改造,停机后施工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机组或设备停运时间提前通知)。
2.1.4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脱硫系统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1个火力发电机组脱硫系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以下2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格式中“7承包人建议书”中“(四)分包方案”内所明确投标人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7承包人建议书”中“(四)分包方案”内未明确投标人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力发电机组脱硫系统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以下2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格式中“7承包人建议书”中“(四)分包方案”内所明确投标人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7承包人建议书”中“(四)分包方案”内未明确投标人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力发电机组脱硫系统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格式中“7承包人建议书”中“(四)分包方案”内所明确投标人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人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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