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街能源新街二井井筒及部分附属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街二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a,井田面积67.12平方公里。井田位于伊金霍洛旗政府驻地阿勒腾席热镇南南西50 km处。地形总体形态呈中北部高,向南向西低,最高点位于井田东南部,海拔标高为1494.60m;最低点位于井田西南部边缘的通格朗沟内,海拔标高为1437m。最大地形高差为57.60m。一般海拔标高1345m~1480m,相对高差135m。
井筒工程包含西部工业场地的主立井、副立井、西回风井及井筒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和东部工业场地的东回风井及井筒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均采用“冻结+钻爆”工艺施工。井筒穿过的地层从新到老依次为:第四系、白垩系志丹群、侏罗系安定组、侏罗系直罗组、侏罗系延安组。
井筒主要参数
主立井 |
副立井 |
西风井 |
东风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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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筒直径 |
设计深度 |
冻结深度 |
井筒直径 |
设计深度 |
冻结深度 |
井筒直径 |
设计深度 |
冻结深度 |
井筒直径 |
设计深度 |
冻结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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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848.3 |
818 |
11 |
866 |
816 |
7 |
867 |
882 |
7 |
865 |
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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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招标范围
主立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施工:井筒直径9.6米,设计深度848.3米,冻结深度818米,采用冻结法施工,井筒混凝土强度C40~CF85,外壁厚度0.6米~0.65米,内壁厚度0.8~1.3米。包含清理撒煤硐室、箕斗装载硐室、煤层上口通风联巷等井筒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的施工。
西风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施工:井筒直径7米,设计深度867米,冻结深度882米,采用冻结法施工,井筒混凝土强度C40~CF80,外壁厚度0.5米,内壁厚度0.65~1.15米。包含井底连接处、井口连接处等井筒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的施工。
副立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施工:井筒直径11米,设计深度866米,冻结深度816米,采用冻结法施工,井筒混凝土强度C40~CF85,外壁厚度0.7米~0.75米,内壁厚度0.9~1.65米。包含井底连接处等井筒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的施工。
东风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施工:井筒直径7米,设计深度865米,冻结深度880米,采用冻结法施工,井筒混凝土强度C40~CF80,内壁厚度0.65~1.25米。包含井底连接处、井口连接处等井筒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的施工。
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场地平整,冻结孔施工,环形空间充填,冻结,井筒掘砌,井筒套壁,壁间注浆,壁后注浆,非冻结段探放水,井筒交叉处部分工程的施工,冻结管封堵,冻结管充填,以及相关配套的措施工程、临时工程,渣土平整、外运,污水处理等配套服务和相关的供电、供水、压风、通风、排水、提升、运输、通讯、监测监控等系统设备的提供、安装和拆除。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主立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西风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
第二标段:副立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东风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
(具体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4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新街二井井田工业场地。
2.1.5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主立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计划总工期750天,西风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计划总工期627天(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第二标段:副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计划总工期716天,东风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计划总工期632天(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1.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1.7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新街能源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及新街能源公司相关要求。
2.1.8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2.1.9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15 日内完成项目部组建,进行临设搭建、人员机具调配等工作。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具备正式开工条件,否则每推迟一天罚款 2 万元;中标人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合同 10 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否则每推迟一天罚款 2 万元。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直径不小于6米、深度不小于600米、冻结深度不小于600米的煤矿立井至少2个井筒施工业绩(且单个井筒冻结与掘砌均为投标人施工),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中未体现井筒直径或井筒深度或冻结深度的补充提供用户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备注:①同一井筒的施工冻结与掘砌为两个合同时,视为一项同类业绩(并在1个业绩文件中集中提供)。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矿业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直径不小于6米、深度不小于600米煤矿立井井筒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或井筒直径或井筒深度),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井筒直径或井筒深度)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2)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安全负责人:(1)投标人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2)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