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中铁特货物流股份 济南 齐河物流基地视频监控工程已由《中铁特货公司关于下达2024 年安全生产费预算的通知》(特货财函〔2024〕6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 济南 ,资金来源为安全生产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2.3 招标内容:中铁特货物流股份 济南 齐河物流基地视频监控2.3.1项目概况:齐河物流基地视频监控工程包括前端摄像头安装、管线路由铺设、地面开槽回填、视频立杆、设备接线成端、设备安装调试、物流基地监控平台建设、中铁特货总部监控系统中心平台接入等内容。中铁特货总部既有监控系统中心平台,采用大华的ICC-B8900安防视频综合管理平台,该平台支持通过GB/T28181-2016、大华netSDK等多种接入方式接入中铁特货全国各物流基地视频监控图像,实现总部对各物流基地的远程监管。功能包括视频实况预览、云镜控制、录像回放、智能数据分析展示等。2.4 施工要求:2.4.1按照国家施工规范、铁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2.4.2 切实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2.4.3施工中因施工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施工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施工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工期不变。2.5消防及环保:符合国家、地方、铁路等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施工过程中按环保要求做好防止粉尘排放措施。2.6完工标准:施工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所有垃圾均自行外运,验收前需对各个施工区域进行保洁处理。2.7 其他要求:保证施工工期。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内铁路已完工的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文件),同时提供本次所投视频设备在5年内铁路类似项目中用户运行良好的使用报告(用户加盖公章)。3.5投标人需提供本工程所使用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等核心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无重大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未发生因质量问题及施工安全引起的责任事故;不接受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报价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有上述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报价。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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