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2024年二季度830E卡车轻量化厢斗总成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 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1台830E自卸卡车轻量化厢斗总成。标段划分为1标段。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厢斗总成\EL2175\大型自卸卡车\830E-1AC |
台 |
1 |
2.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交货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郊5公里 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2.1.2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到货并完成组装调试,经成功有载运行30天后,使用方出具有载运行考核报告,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乙方无缺陷责任按期支付质保金。
2.1.3质保期:质保期为自通过有载运行考核之日起使用5000小时或者装机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质保期结束后,厢斗主体框架结构(主纵梁、主横梁、底部铰接支座)延保20000小时,延保期内服务要求与质保期一致,投标方应作出延保承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已完成的220吨(载重)及以上整车(含厢斗)销售合同业绩1台或220吨(载重)及以上轻量化厢斗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