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中卫 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南区地块二区域10kV备用电源施工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中卫 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 300 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 200 万千瓦)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东南部,装机容量为 2000MW。
2.1.2招标范围:中卫 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 300 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 200 万千瓦)南区地块二区域10kV备用电源施工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进站电力电缆供货,包括进升压站电力电缆采购及电缆沟开挖、恢复和敷设;2)供货安装,包含每基杆塔的安全标识牌及铭牌的采购及安装;3)钢筋混凝土电杆供货范围包含电杆组立、可能发生的永久、临时占地补偿、林地补偿、公路跨越、石油管道跨越及相关林评、用地、道路跨越、管道跨越手续的办理、吊车使用、安全标识牌及铭牌;4)导线供货范围包含安装及附属设备金具、驱鸟器及驱鸟刺供货及安装;5)负责线路及设备的交接试验、定值计算;6)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安装完成后与当地供电局沟通进行线路接入手续办理及相关验收工作;7)接入费用及临时接电费用由报价人承担。8)负责协调国网110kV甘塘变电站间隔接入批复等相关事宜。9)负责线路施工相关的设计图纸出具。以上所有工作产生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1.3计划工期: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临时电源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2.1.4质量要求:(1)承包人保证其完成的工程是完整的、准确的和没有缺陷的;并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与性能要求,满足预期的用途;符合行业的良好惯例。
(2)承包人保证其工作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国际标准、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规范,且满足获得无条件限制生产许可的所有要求。
(3)承包人保证其人员具有为其委派任务所需要的相应的能力、资格和经验,并保证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其质量保证义务,发包人有权委派第三方履行此类义务,承包人承担全部由此产生的费用。
(4)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 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
(5)承包人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和发包人的质量监督。
(6)本工程应满足当地电网公司验收及接入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四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kV及以上配电或1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kV及以上配电或10kV及以上线路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