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矿用防爆制冷装置及配套设备一批,主要设备要求如下,详见技术规格书。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产品目录中的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矿用防爆制冷装置 |
总制冷量:2000kW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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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水进出水温度:14.4/3℃;流量:151m³/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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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水进出水温度:5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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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压缩机电机 |
N=830kW,U=114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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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企业自筹100% 。
2.3交货期:45天。
2.4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门克庆煤矿工业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企业资格的生产制造商(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产销分离的企业,可以其销售企业参与投标,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或说明。
3.2资格要求2:
投标人需提供自身近五年来(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相关产品的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需为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或盖章页);
3.3资格要求3:矿用防爆制冷装置需要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1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7月3日9时00分到2024年7月9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7月3日9时00分到2024年7月9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