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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邮区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核心提示:业主南京邮区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业主(招标人)委托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 (招标代理),就业主南京邮

业主南京邮区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业主(招标人)委托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 (招标代理),就业主南京邮区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业主南京邮区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SNJCG-700

3、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采购座驾式平衡重式电动叉车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预算:10万元(含税)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交付使用期: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45个自然日内免费将货物运

(5)合同期:至质保期结束。

(6)送货和安装

4、质量要求:满足产品的所有技术要求,质量稳定、使用可靠。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等证明资料)。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京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10、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5月1日以来承揽过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叉车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另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发票,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合同内容需反应相关内容,否则资审不予通过)。

1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制造商授权书格式不做强制要求,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同一品牌设备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招标

4、支付方式: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支付或转账到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 的支付宝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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