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南阳地区行车公寓卧具洗涤”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FGYK2024062902HXYWWBZB)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南阳地区行车公寓卧具洗涤”业务外包,项目采购人为郑州局集团 洛阳房建公寓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南阳地区行车公寓卧具洗涤”业务外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南阳地区行车公寓卧具洗涤”业务外包
2.2招标编号:LFGYK2024062902HXYWWBZB
2.3服务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自筹资金,4.8元/套(不含税)。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郑州局集团 洛阳房建公寓段南阳地区行车公寓卧具洗涤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服务期: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9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在郑州局集团洛阳房建公寓段不良企业名录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及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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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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